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
一、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,发现火灾敏捷拨打119电话报警,消防队救火不收费。
二、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,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告发。
三、不埋压、圈占、损坏、挪用、遮挡消防设备和器件。
四、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五、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。
六、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,点燃时遵守安全点燃规定,留意消防安全。
七、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件并掌握正确的运用方法。
八、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,制作逃生分散路线图,及时查看、消除火灾隐患。
九、室内装修装修不宜采用易燃资料。
十、正确运用电器设备,不乱接电源线,不超负荷用电,及时替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,外出时要封闭电源开关。
十一、正确运用、经常查看燃气设备和用具,发现燃气走漏,敏捷关阀门、开门窗,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运用明火。
十二、教育儿童不玩火,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当地。
十三、不占用、阻塞或封闭安全出口、分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,不设置阻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。
十四、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,不乱扔烟头。
十五、**和单位定时安排逃生分散演练。
十六、进入公共场所留意调查安全出口和分散通道,记住分散方向。
十七、遇到火灾时冷静、冷静,敏捷正确逃生,不贪恋资产、不乘坐电梯、不盲目跳楼。
十八、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,尽量用浸湿的衣物维护头部和身体,捂住口鼻,弯腰低姿前行。
十九、身上着火,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掩盖,压灭火苗。
二十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,用湿毛巾衣物堵门缝,发求救信号等救援。